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,目前编制2个科室:治安管理科和消防秩序科,人员4人,其主要职责包括:
1.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;
2.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。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,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。
3.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。
4.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;对校园实施治安、消防及交通管理。
5.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,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;
6.做好学校重点部位、重大校园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;
7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联系方式:
处长尹保松027-81730609
治安管理科027-81731806
消防秩序科027-81730645